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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暑期放假及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9-07-03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暑期放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安排

    学生放假时间为76日(星期六)—827日(星期二)。老生828日(星期三)到校注册,829日(星期四)-91日(星期日)进行学年鉴定,92日(星期一)上课;本科新生829日(星期四)报到,830日(星期五)-94日(星期三)进行入学教育,95日(星期四)-920日(星期五)进行军训,923日(星期一)上课;研究生新生829日(星期四)报到注册,92-96日进行入学教育和选课,99日(星期一)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安排

(一)教职工放假时间为711日(星期四)—822日(星期四)。行政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放假时间推迟至719日。

(二)假期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三)请各单位安排好假期值班,并将值班安排(包括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和带班负责人等)于79日(星期二)前报学校办公室307室。

(四)生产经营性单位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适当安排职工轮休。

三、暑假放假前后的部分工作安排

(一)开好暑期中层干部学习研讨班。

(二)做好“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工作。

(三)做好2019年人才引进、人才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和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职业发展指导工作。

(四)做好2019级本科生新生录取工作。做好2020年研究生招生宣传和2016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五)组织好暑期教学实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就业等工作,广大老师要及时关注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通知和信息,加强组织领导和质量监控,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六)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强化安全教育。暑假期间,图书馆、各级各类实验室、后勤服务等单位要加强对学习场所、食堂、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七)进一步加强暑期务虚、事业谋划工作。做好2019年下半年工作安排,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八)做好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组织好教学、科研、生活等公共设施的维修,做好教学条件建设和校园建设有关工作。

(九)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保密自查,对实验室等有关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安全责任人要保持信息畅通,假期不使用的办公室、宿舍、教室贴好封条,并断水、断电、断气。制定好暴雨等极端天气、突发事件、防汛抗旱等的应急方案, 对重点部位,要明确责任,加强防护,确保安全。

 

 

 

                                   学校办公室

                                        201972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