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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住宅电梯第二批加装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31

相关教职员工:

为方便教职工生活,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启动住宅电梯第二批加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装原则

(一)4层及以上、满足城市规划、结构和消防安全、环境空间适合加装电梯的住宅;

(二)基础勘测深度6米以内(至持力层);

(三)除必要的公共入户通道外,不增加业主住房面积;

(四)同一区域同类业主自愿同意,集资户型,设计方案相同;

(五)门栋全体业主同意。申请人在增设电梯过程中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

二、学校支持

(一)学校成立电梯加装工作组(简称“工作组”),负责政策咨询、施工协调等工作。“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电梯加装办公室”),承担电梯加装日常工作,协调洪山区政务中心、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工作;

(二)学校提供部分配套建设费,用于电梯设计与管道改造、专电供配、监理服务、跟踪审计、环境恢复等;

(三)公租房公摊建设费用(含装修费)由学校据实支出;

(四)业主电梯集资款汇入学校指定账户统一管理,集资款经决算审计后多退少补。

三、有关要求

(一)电梯加装,采取集中受理、分批建设的方式;

(二)施工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设过程中严格按图纸施工,严禁变更。因业主干扰或不配合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各楼栋业主负责;

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登记手续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三)每个楼栋推选2名业主为电梯加装负责人,代表本楼栋全体业主接洽工作,并在相关材料上签字;

(四)增设的电梯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含公共面积入户通道),不办理不动产登记;

(五)电梯加装完成后,业主不准封闭公共通道;

(六)电梯日常维修保养、年检、卫生等费用由电梯的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申请人应明确电梯日常运行管理、维修保养、责任保险、经费筹集和分摊方案等内容,依法承担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应义务。门栋业主也可集中协商一致后,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可交物业代为管理。

四、申请方式

本批电梯加装,受理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至12月10日。申请加装电梯的教职工请填写《申请加装电梯单元业主意见汇总表》,并在本门栋拟加装电梯设计图上签字。《申请加装电梯单元业主意见汇总表》和拟加装电梯设计图,可从网上下载,也可到电梯办、物业、社区领取,请相关门栋电梯加装负责人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申请加装电梯单元业主意见汇总表》(A4,横向打印)和拟加装电梯设计图(A3,横向打印)交至电梯加装办公室。

联 系 人:唐斌

联系电话:87285171    87281731

办公地址:宝积苑14栋


附件:

1. 《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意见》政策问答

2. 加装电梯单元业主意见汇总表

3. 相关门栋拟加装电梯设计平面图



学校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