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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廉政文化作品征集和展评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11-30

华中农业大学办公室文件

校办发〔 2016 〕 9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廉政文化作品征集和展评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我校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2号)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征集和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守规矩 倡廉洁 扬正气”为主题,结合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师德师风建设等专题教育,固化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成果,促进广大师生树立勤俭廉洁意识,深入推进学校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

二、活动对象

我校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和在校学生(本科生、研究生)。

三、活动步骤

(一)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1. 作品形式

作品分为四大类:

1表演艺术类。包括歌舞类、语言类戏曲类作品。

(2)书画摄影类。包括绘画作品、书法作品和摄影作品等。

(3)艺术设计类。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艺术设计作品。

(4)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

2. 作品报送

各单位自行组织初选(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处组织开展),按照各类作品形式和要求(详见附件1)于5月27日前将各类作品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文化建设办公室(行政楼402室)。请同时报送报名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

联系人:陈 锦 刘志伟

联系电话:87282068

电子信箱:hnwh@mail.hzau.edu.cn

(二)廉政文化作品展评活动

1. 作品展览

学校将征集的各类作品进行遴选,优秀作品将适时在校艺术馆集中展览和校园网专题展示。

2. 表彰奖励

根据展览情况,组织评选出优秀作品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予以奖励。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广泛发动,规范运作,积极推动活动展开,确保取得成效。

(二)上报作品要突出活动主题,彰显学科特色,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各单位要对报送的作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杜绝抄袭。

(三)各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紧密结合,加强宣传,为活动营造氛围。

附件:1. 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2. 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报名表

3. 各单位廉政文化作品汇总表

学校办公室 监察处 宣传部 校工会 校团委 离退休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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