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现将寒假放假及寒假前后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寒假放假时间为2020年1月11日(农历腊月十七,星期六)至 2月8日(农历正月十五,星期六),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到校报到, 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七,星期一)上课。共计29天。
2.教职工放假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农历腊月二十,星期二)至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二,星期三),2月6日(农历正月十三,星期四)上班。共计23天。
3.后勤保障、经营服务单位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安排职工休假。
二、放假前后的有关工作
1.做好人才引进工作 。
2.做好第五轮学科评估基础性工作,总结现有学科优势和特色,对于指标体系涉及的数据,各单位要尽早摸底,对于需要跨单位、跨学科调配的资源,要立足“双一流”建设工作大局,早做谋划。
3.系统总结近4年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含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各学院要安排专人,有针对性地开展预研、筛选、总结、提炼,进行必要的补位和强化。
4.组织好期末考试,按要求阅卷并及时提交成绩。做好新学期的教学准备工作。
5.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
6.做好年度考核、绩效分配、年终总结工作。
7.做好年终财务决算、财务预算等工作。
8.做好有关科研项目的准备和申报工作。
9.安排好学生放假前和寒假留校学生、外国留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利用假期做好毕业生就业的组织、推荐等工作。合理安排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经济资助、勤工助学等工作。
10.做好特困职工补助、大病补助等工作,组织好春节前的各项慰问活动。关心离退休老同志的冬季和春节期间的活动,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11.组织好教学、科研、生活等公共设施的维修工作,做好校园基建、环境绿化建设等工作。
12.认真谋划2020年工作,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开展一次安全、保密全面检查,要切实抓好防火、防盗工作,强化校园消防安全。
2.各单位认真开展好学期末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好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值班巡查。凡假期不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关电、关水、关气,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必须有专人负责,做到安全使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要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4.做好寒假值班工作。各单位要在1月10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联系电话报学校办公室307。学校行政楼处级领导干部在行政楼的值班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
各单位要强化管理,严格值班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为教学科研、学生学习提供各项保障。要切实安排好寒假前后的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在风清气正、平安祥和的氛围中度假过节。
学校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